一、辦理條件
1、非武漢市戶籍居民(含在武漢市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);
2、在武漢駐地部隊服役的軍人及所屬部隊管理的離退休軍人;
3、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。
二、辦理證件種類
1、普通護照;
2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;
3、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;
(非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按專門規(guī)定辦理)
三、辦理手續(xù)
(一)辦理流程
填表照相 →取號 → 提交申請并領取回執(zhí) → 繳費 →
郵寄(自選)→ 領證
(二)提交材料(所有復印件均用A4規(guī)格紙張)
1、《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》。
2、通過湖北省出入境證件數碼相片檢測的照相回執(zhí)。
3、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收存復印件(未滿16周歲的,也可交驗戶口簿),在居民身份證領取、換發(fā)、補發(fā)期間,可提供臨時居民身份證。
4、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、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、現役軍人及所屬部隊管理的離退休軍人還需參照武漢市戶籍常規(guī)辦證指南提交相應材料。
5、持有效武漢市居住證申請港澳臺個人游簽注,還需交驗武漢市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。申請非旅游類各類簽注(定居類除外),還需提交相應簽注所需申請材料(詳情參照武漢市戶籍常規(guī)辦證指南)。
6、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換補發(fā)護照的,需交驗有效護照、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外文資料需經翻譯機構翻譯成中文。
7、其他公安機關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。
四、辦證時限
1、湖北省內戶籍居民申請出入境證件,自受理申請材料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發(fā),單獨簽注類為5個工作日,電子簽注機自助辦理立等可取。
2、外省戶籍居民申請出入境證件,自受理申請材料次日起,20天內簽發(fā),單獨簽注15天內簽發(fā),電子簽注機自助辦理立等可取。
3、需要函調或其他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補充材料的,調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內。
五、收費標準:
普通護照160元/本,加注20元/項。
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80元/證,簽注15元/件,一年(含一年)以下多次簽注80元/件,一年以上二年(含二年)以下多次簽注120元/件,二年以上三年(含三年)以下多次簽注160元/件。
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80元/證,簽注15元/件,多次簽注80元/件。
六、咨詢電話: 027-12580(非工作時間)
027-85395370(工作時間)
七、監(jiān)督電話:027-85395382
八、網絡地址:
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網https://www.whcrj.gov.cn
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臺https://s.nia.gov.cn
公安機關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項:
1、以虛假資料、借用他人身份資料騙取出入境證件,以及出借身份資料供他人冒名申請出入境證件將被追究
法律責任,一切責任由自己承擔。
2、一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以上(含兩本)同類型有效出入境證件(含簽注)。